罗湖养护站:维护路产路权,保障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21-05-26 20:32:34   信息来源: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南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2021年5月18日,南昌南管理中心东乡养护所收到一笔路产赔偿款。事情要从2020年11月4日说起,当日05时05分,王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在S42东昌高速K32+868米处右幅发生单方交通肇事。经养护技术员勘验,并经当事人签字认定,交通事故共造成护栏板、立柱隔离栅等路产损失10855元。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当事人表示自己身上没有钱,拒缴路产赔偿款。
    罗湖养护站与当事人耐心沟通,希望通过车辆投保公司争取获得路损赔付。为尽快追回路产赔偿费,养护站路赔员通过微信、电话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当了解到他长期跑长途运输,协调索赔困难,路赔员从实际出发,在路赔追缴过程中,处处为司乘着想,保护司乘合法利益,积极协助当事人与交警、保险公司等单位联系。经多次协助办理,5月18日,路赔款终于转入东乡养护所路赔账户。
    对于发生的路产损失案件,该养护站在事实确凿的基础上,讲清道理,以理服人。收取路赔费用,以法律为依据,以法服人。在追缴过程中,处处为群众着想,以情感人,有效地提高了路赔结案率,有效地保护了路产路权,使得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良性循环,极大地保障了交通安全。(普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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