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东收费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23-05-05 11:11:07   信息来源: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南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近日获悉,中共樟树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扬2022年度樟树市文明单位的决定》,南昌南管理中心樟树东收费所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所在中心、樟树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始终坚持创建精神文明工作贯穿于单位工作全过程,做到以党建为依托促精神文明建设,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促业务发展,以日常工作带动精神文明创建的工作格局。
   该所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员工的精气神,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投入到日常工作中、投入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据悉,该所连续6年分别被宜春市委、樟树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朱丽红)

上一篇:【学习二十大 主题教育时】“四学四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下一篇:杜市收费所、王安石纪念馆党支部联合开展“弘扬五四精神”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