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收费所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8-01-16 17:23:45   信息来源: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南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1月5日,南昌南管理中心鹰潭收费所接到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文件和证书,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复审中,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最高荣誉。中央文明委每三年组织评选并表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同时对已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查。鹰潭收费所自2011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以来,把开展全国文明单位持续创建作为文明创建的重中之重,按照“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真抓实干,连续两次复查合格,持续保留此项殊荣。(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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